近期,本公司发现部分单位、公司及个人冒用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名义私刻印章并以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授权指定人员名义对外洽谈业务、签订合同及融资协议等虚假信息及行为。
对此,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现行使用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系本公司核准在册并在公安部门备案留印的合法印章,对外代表本公司并可签署各类文件等,除此之外刻有本公司字样形式的印章等均不代表本公司。
(二)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项目融资,各方人士涉及与本公司进行相关业务、项目融资等事宜,请到本公司办公场所洽谈,并与本公司指定部门、人员进行核实。
(三)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保留对违法侵权行为的单位、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1幢
总机:021-68705588,有关部门分机:
经办――109;投融资部――303;工程管理部――203; 经营管理部――308;法务部――202;计划财务部――322;地产事业部――201。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